资产回购邀请评估机构评估的公示函
关于邀请评估机构报名参与评估我院回购原承租人投资建造的房屋建筑物工作的公告
根据我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对位于湖滨路与福安一街交叉口西南角的钢结构1层房屋建筑物(以下简称“标的物”)进行回购。为确保回购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现决定邀请专业评估机构参与该标的物市场价值的评估工作。欢迎符合要求的评估机构在公示期内向本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一、背景
我院临湖滨路的标的物由原承租人出资建造,因租赁合同期满,并且考虑我院院内停车位非常紧缺的情况,经院领导班子深入研究和可行性评估,现决定回购该标的物作为我院职工的室内停车场。
二、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旨在确定该标的物的残余价值,为回购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三、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是位于湖滨路与福安一街交叉口西南角的钢结构1层房屋建筑物,建筑面积4343.81㎡。
四、评估机构要求
1. 评估机构必须是在阳江市注册并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
2. 评估机构应具有良好的业务能力和丰富的评估经验,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3. 评估机构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评估工作。
五、服务要求
评估机构按照约定时间开展评估工作,并提交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将作为我们回购该房屋建筑物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报名方式
请符合报名条件的评估公司将以下报名资料密封打包,现场提交到阳东区人民医院1号楼5楼总务科,本单位将对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核,筛选出符合要求的评估机构:
1. 评估公司的资质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及相关评估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2. “信用中国”信用报告(加盖公章);
3. 评估费用报价函(加盖公章)。
七、保密条款
参与本次评估的机构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在评估过程中接触到的所有非公开信息予以保密,未经我们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八、公告期限
自2024年03月06日至2024年03月12日止。
在此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本次评估工作有异议或建议,请及时向本单位反映。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费主任
联系电话:13794773588
本公告未尽事宜,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我们的规定进行处理。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感谢各评估机构对本次评估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期待与您的合作。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医院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