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东区人民医院建设双电源意向采购公告
一、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9)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承修类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或以上;
(10)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二级的注册建造师或(广东省外的投标人应具备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配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货物要求:供货人必须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全新、未使用过的货物,供货人必须负责货物的安装 调试,并提供货物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必须提供货物的供货配置清单。
三、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进场施工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包括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工作)。
四、报价公告期限(5天)自2022年 4月 26日至2022年5月 6日止。
联系事项:
采购人:阳东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郑生
联系电话0662-6335885
地址:阳东区人民医院设备科。
设备采购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阳东区人民医院建设双电源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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