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东区人民医院医职称评审临床数据采集系统
意向采购公告
一、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供货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报价文件必须加盖公章。
(9)供货人必须提供两年内对系统进行适应性维护、预防性维护和更正性维护的免费服务。
(10)供货人必须提供软件配套而且可编译的源代码。
二、软件要求:
①供货人必须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没版权纠纷软件,必须负责货物的安装 调试。
②供应商必须就本项目对信息科/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三、交货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进场施工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包括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工作)。
四、报价公告期限(5天)自2022年 6月 1日至2022年6月 8日止。
联系事项:
采购人:阳东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郑生
联系电话0662-6335885 地址:阳东区人民医院设备科
采购清单:
序号 | 软件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职称评审临床数据采集系统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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