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东区东城镇卫生院拟采购医疗设备询价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8日 作者:

阳东区东城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拟采购手持视力筛查仪一台,欢迎具有资质的厂家或供应商前来报价,采购内容详见以下采购清单。

一、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以及相关的资质证明等。

(2)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货物要求:供货人必须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全新、未使用过的货物,供货人必须负责货物的安装调试,并提供货物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必须提供货物的供货配置清单。

 三、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安装调试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四、设备采购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手持视力筛查仪

1

需提供参考参数及使用功能等

五、报价公告期限自2023年 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 4日止。

联系地址:阳东区人民医院5楼设备科。  联系电话0662-6335885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医院

2023.11.28